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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老保障“共锅饭”,宜“+”不宜“-”

发布:2015-4-7  阅读:1543
近四年的人民网“全国两会调查”显示,“养老保障”连续居网友关注度之首。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已跌破国际警戒线,退休差距有扩大之势。(11月1日人民网)

  就养老而言,无论是哪种制度,老百姓所向往的,都是能够实现老有所养。
  我国目前的养老“双轨制”,是改革不彻底的遗留产物。供养方式的不同,必然会造成供养能力的差异。正因如此,媒体和网友大都将差距拉大的根源直接指向“双轨制”本身,并认为其是阻碍改革的“硬骨头”。
  事实上,老百姓期待改革,是希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,能与“体制内”养老享受同样的待遇,通过在“一口锅”内做“+”法与“-”法来缩小差距。
  可以期待的是,“体制内”与“体制外”人员,迟早将在养老上吃上“共锅饭”。但“并轨”是否能真正缩小差距,还有待实践的证明。不过,就目前的情况来看,企业养老的“每况愈下”,主要还是来自其自身的弊端。
  首先,企业养老缴费年限低、缴费基数低,总体养老金水平也就要低。
  其次,“双规制”下的养老,并没有形成绝对的差距。正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、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系主任褚福灵指出,“不能一概而论企业养老金就低,尽管养老金高的人是极少数,但是如果都按时交,都交了20年、30年,企业养老金也不一定低。”现实中,一些企业老总养老金,甚至高于机关事业单位,因为交的基数高,还有补充养老金。
  再次,在当前的分配体制之下,企业群体是很难做到收入和财富均等分配的,贫富差距的拉大,将直接影响个体养老金交纳的基数。而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务员队伍无论是工资还是福利待遇,相互之间拉开的差距并不是很大。
  当前,我国城乡居民就业总体水平仍不高,有相当一部分的居民在“交”与“不交”之间徘徊。再加上一些企业为职工缴费基数低,甚至按最低标准交够15年就停止,更是加剧了差距的拉大。可以想象,倘若打破了“双轨制”,“体制内”人员基于工资福利有财政的保障和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,交纳的年限一般都能保持20年、30年的水平,相对于交纳年数较低的企业职工,仍然占有优势。
  由此可见,“体制内”与“体制外”人员“共锅”吃“养老饭”,只能实现“形式”上的平等,而难以在客观上防止差距的拉开。
  “双轨制”改革的呼声越高,越需要加快改革的步伐。在社会财富总数不断增加和现有就业保障环境下,国家应该采取更多的措施,刺激社会财富向养老基数流动,特别是要加强企业的交纳责任和企业员工的交纳意识,做好养老基数的“+”法,而不是通过吃“大锅饭”,来拉低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务员队伍的养老待遇,光做“体制内”养老的“-”法无济于事。只有这样,才能破解养老“双规制”遗留下的难题,改革的阻力才能降到最低。
  同时,有关部门还应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,加强养老金的顶层设计,确保养老金保值增值,能赶上物价和工资增长的速度。
  总之,只有做满了养老“大锅”中的“饭”,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养老的差距,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的目标。

【出处:人民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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